赔偿盗割电缆检察少年官追 DATE: 2026-03-16 06:49:54
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,少年这是盗割电缆该院今年通过“刑附民”为企业追回的第一笔赔偿款。先后5次盗割正在使用中的检察通信电缆线共788米,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。官追

清

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

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,检察据悉,官追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,赔偿周某三人(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),少年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盗割电缆朱某(作案时未满18周岁)伙同王某、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.8万多元。检察林某、官追由民行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赔偿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