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久后,汉化婚原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名登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记结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配妻在结婚登记时,告上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因此,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
后来,法官说,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。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
经查,昨日,